網 絡 拍 賣 規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組織和開展網絡拍賣活動,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所有競買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規則,并對自己執行本規則的行為負責。
第三條 本公司有權根據本規則的原則,解釋和處理本規則以外的問題或其他問題。
第四條 參加當期拍賣會的個人和組織,在拍賣會前,憑身份證、營業執照副本等有效證件以及具備參拍條件的證明文件,到指定地點報名并簽訂《競拍合同書》,競買人以網絡競買帳號參加競拍活動,競買人須對本人、授權的代理人及其他使用該競買帳號的任何人的競價行為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本次拍賣會前,我公司對拍賣標的進行公告并公開展示,使競買人對拍賣標的進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經競價視為競買人已認可拍賣標的的現狀。未了解拍賣標的而盲目競買者,責任自負,本公司不保證拍賣標的的真偽或者品質,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第六條 競買人簽訂《競拍合同書》前,應按拍賣公告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
第七條 本次拍賣會為網絡公開增價拍賣,拍賣標的起拍價和加價幅度以網絡競價平臺為準,競買人叫價不得低于起拍價和加價幅度,否則應價無效,拍賣師結合實際,有權調整加價幅度,競買人應按加價幅度競相應價,應價最高者得。
第八條 本次拍賣會采取有保留價拍賣的形式,競價達不到保留價不得成交。
第九條 標的無人應價加價時,拍賣師可收回標的。
第十條 拍賣標的有保留價的,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的,該應價不發生效力,拍賣師可收回拍賣標的。
第十一條 對成交的拍賣標的,買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則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公司除擁有對違約方未交款項的追索權以外,其所交保證金抵作違約金,一概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 拍賣標的一經成交,買受人須當日前往我公司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若拖延簽署及拒絕簽署,視為買受人已經構成實質性違約,違約責任見競買須知。
第十三條 競買人取得標的后成為買受人,此《拍賣規則》與《拍賣成交確認書》、《競買須知》、《競拍合同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雙方協議剔除外,均為雙方權利義務重要的組成部分。
第十四條 本公司作為受托方,對委托方或競買方的任何違約行為不承擔責任。
第十五條 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不具備條件的人參加拍賣活動或進入拍賣現場;本公司有義務為拍賣各方當事人保守秘密,并根據相關法律和本規則維護委托方、競買方和本公司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
第十六條 競買人在競投前,務必研讀本次《拍賣規則》并請遵守各條款規定,競買人在辦理報名手續時應與拍賣人簽定此規則。此規則一式兩份,競買人與拍賣人各執一份。
競買人簽字(蓋章):_____
包頭嘉得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拍賣公告
接受銀行委托,我公司定于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時、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時在洪力網(http://www.wbpjfvpx7.cn)召開銀行抵債資產專場拍賣會,以有底價增價拍賣方式, 公開網絡拍賣以下標的:
【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時拍賣標的】:



【2020年11月30日上午10時拍賣標的】:

展示、報名時間及報名方式:2020年11月13日拍賣標的從即日起至11月12日12時止、2020年11月30日拍賣標的從即日起至11月29日21時止,競買人需提供有效證件及保證金,辦理現場或網絡報名手續,競買保證金為參考價10%。
保證金匯入以下賬戶:
戶 名:包頭嘉得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開 戶行: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包頭市傳媒大廈支行
行 號:104192003572
賬 號:1508 3084 8182
報名地點: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青山區當代生態大廈-1309室。
展示地點:標的所在地。
注意事項:
1、標的以實際和現狀為準,競買人須自行了解標的詳細情況,拍賣人及委托人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2、標的由委托方與買受人進行交接,產權變更及相關稅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3、請有關當事人、優先購買權人屆時參加拍賣會,本公司不另進行公告送達。
聯 系 人: 曹經理
聯系電話: 0472-2773338 13314859684
包頭嘉得拍賣有限責任公司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