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 買 協 議 書
競買人:
拍賣人:四川旗標拍賣有限公司
綿陽旗標拍賣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競買人與拍賣人就下述標的拍賣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標的情況
四川省綿陽市長虹大道中段110號地上1層至3層部分房產,標的建筑面積共計20753.34平方米,標的情況詳見標的產權證書【附件1】。標的按現狀整體拍賣,起拍價10,000萬元。
二、特別說明
1.本次拍賣標的已設有租賃關系的處理方式:買受人(成交的競買人)同意按本次拍賣標的的物業現狀和經營現狀進行競買,并確保無條件承接委托人與商家(承租人)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履行合同出租人的全部權利、義務和責任。
2.委托人、拍賣人已經對本次拍賣標的房屋的現狀(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情況、產權性質、房屋結構、債務等)及可能存在的風險或瑕疵等基本情況,向競買人進行了如實的說明(見【附件2】《房屋風險及瑕疵說明》)。競買人應自行查驗拍賣標的,對拍賣標的進行充分調查和了解,競買人辦理完畢競買報名手續,則視為競買人已完成實地踏勘并完全了解、認可和接受標的現狀和瑕疵、風險。
3.本次拍賣標的房屋已經設有抵押,委托人確認能夠解除標的房屋上的抵押,使標的房屋處于能夠完成過戶交易的狀態。
4.標的現有的租賃關系:詳見《租賃合同清單》及租賃合同復印件【附件3】。
5.為標的商場(地下負1層至地上4層,共5層)配套服務的共用附屬設施分為兩類:一類為買受人獨立使用的,買受人應自行承擔所發生的費用;另一類為買受人與其他業主共同使用的,應由買受人與其他業主協商分攤所發生的費用。
產生的費用為:管理費用、能耗費、維保費、維修費、年檢費、清潔費等。
共用設施詳見《共用設施清單》【附件4】。
6.委托人需提供可以為標的商場(地下負1層至地上4層,共5層)共同利用的外墻廣告位現狀清單。標的移交后,買受人應與其他樓層商家協商使用,并按照城市管理相關規定申請辦理使用手續,《外墻廣告位清單》見【附件5】。
7.《房屋檔案清單》:“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書”“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和地上1層至3層的竣工圖及文字說明見【附件6】。
8.其他材料見【附件7】。
9.標的面積、用途、年限等數據以標的產權證書為依據。若該數據與標的現狀或重新分割、合并后的數據,或與不動產管理部門重新核定的數據不符,不影響本次拍賣的效力。成交價款、拍賣傭金均不多退少補,委托人、拍賣人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任何責任與費用。
10.委托人、拍賣人提供的與標的有關的資料、數據均僅供競買人參考。競買人應自行查驗拍賣標的,并向有關單位了解、核實標的相關情況。拍賣人對標的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包括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的標的房屋質量(地面沉降、墻面及地面開裂、滲水等)、房屋面積、房屋使用功能、房屋用途改變、配套設施、消防整改、物業管理、應分攤的土地使用權面積及土地用途的改變和使用年限、規劃調整、拆遷和租賃情況,以及權證或其他權利瑕疵等】。
三、標的拍賣時間與拍賣平臺
拍賣時間:2024年2月7日15:00開始;
拍賣平臺:洪力拍賣平臺(手機端:微信公眾號搜索“洪力”、電腦端:www.wbpjfvpx7.cn)。
四、競買保證金及競買報名
1.競買人應于2024年2月7日12:00前將競買保證金人民幣500萬元付至指定賬戶(戶名:四川旗標拍賣有限公司;開戶行:中國光大銀行成都金牛支行;賬號:39900188000607913;保證金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并憑有效身份證件或營業執照副本等相關資料(復印件加蓋公章),于2024年2月7日12:00前至成都市武侯區高升橋路9號羅浮廣場708室辦理競買報名手續,否則不具備競買資格。
2.未成交的競買人的競買保證金,于拍賣會后3個工作日內由拍賣人退還至競買人原付款賬戶。買受人的競買保證金首先用于支付買受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的拍賣傭金,余額轉為履約定金,履約定金在買受人不存在違約行為的前提下轉為購房款。保證金不計利息。
五、成交手續辦理
買受人須于拍賣成交當日17:00前與拍賣人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履行成交確認手續,并于拍賣成交次日內與委托人簽訂《商業房產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商業房產買賣合同樣本》見【附件8】。
六、拍賣傭金、軟件使用費
1.買受人應按標的成交價的2%向拍賣人支付拍賣傭金。支付方式為在買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中扣除。拍賣傭金不因買受人單方面違約而減免或退還。
2.拍賣成交后,買受人須按系統提示向洪力拍賣平臺(手機端:微信公眾號搜索“洪力”、電腦端:www.wbpjfvpx7.cn)線上支付標的成交價0.12%的軟件使用費(詳見洪力拍賣平臺《平臺軟件使用費收費規則》),逾期未支付的按洪力拍賣平臺規定執行。
七、成交價款(購房款)
1.委托人、買受人雙方同意買受人購房款的存入和委托人收取購房款,均應按照《買賣合同》的約定,通過公證處的公證提存賬戶存入和支付。
2.拍賣成交當日,拍賣人將買受人繳納的競買保證金500萬元扣除買受人應向拍賣人支付的拍賣傭金后轉為買受人對委托人的履約定金,由拍賣人代付到委托人指定賬戶。該定金不計息。
若買受人不存在違約的行為,則履約定金在委托人與買受人雙方結算時轉為購房款。
3.委托人在收到上述履約定金的次日,買受人將全部購房款的尾款存入雙方共同確認的位于綿陽市內的公證處設立的公證提存賬戶。該筆款項存入后,公證處向買受人出具一式兩份公證書,買受人應將其中一份交委托人。
若買受人逾期未按時、足額向公證提存賬戶存入購房尾款,則視為買受人根本性違約,委托人有權選擇要求買受人限期繼續履行合同;或單方面解除拍賣成交和《買賣合同》、終止本次交易,履約定金不予退還。
4.公證處憑收到委托人的“擬解除銀行貸款抵押告知”后,直接向委托人指定賬戶支付購房款2500萬元,主要用于委托人歸還銀行貸款,解除標的原抵押登記。
5.委托人解除標的原抵押登記后,在買受人尚未過戶前,若買受人需要融資/貸款,委托人可配合為買受人的融資/貸款辦理標的他項權利登記。在他項權利登記辦理完成的當日,由公證處直接向委托人指定賬戶支付全部購房尾款。
八、標的交付(轉移)時間、方式
1.委托人收到上述全部購房款,且委托人、買受人雙方交清本次交易全部稅費后的5個工作日內,委托人、買受人雙方以本次拍賣標的物業現狀和相關合同附件約定的標準,辦理標的移交手續。本次交易標的的移交以《買賣合同》相關附件為基礎,以委托人、買受人雙方的簽收文件作為交付憑據。
2.以標的房屋交付日為基準日,房屋交付前所產生的費用、債務、責任由委托人享有并承擔;房屋交付后所產生的費用、債務、責任由買受人享有并承擔。
3.委托人、買受人雙方確認,標的房屋交付之日,即視為委托人的全部合同義務已經履行完畢。若買受人延遲辦理標的產權過戶,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后果概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委托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4.委托人、買受人雙方確認,已經與現有租戶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了租戶對標的裝飾裝修或添附的設施設備的處置條款。
若因上述原因導致租戶與買受人發生爭議,買受人應按原租賃合同條款的約定執行。
5.非因拍賣人的原因,標的逾期未移交的,拍賣人不承擔責任。
6.標的房屋交付的次日,標的所涉原租賃合同權利義務由買受人承繼。
若委托人已收取的租賃收益(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金、押金等)預收至標的房屋交付日之后的,則委托人將應由買受人享有的租賃收益隨房屋移交手續支付給買受人,買受人應向委托人或租戶提供符合財稅規定的票據。
7.委托人、買受人雙方應結清標的截止房屋交付給買受人當天所產生的能耗、年檢、稅費等各項費用;并協助買受人至水電氣視訊等相關部門變更能源供應合同及過戶手續。
九、標的權證變更登記及稅、費的支付
1.拍賣成交后,委托人、買受人雙方交清本次交易的全部稅、費,且委托人收到本次交易的全部購房款后,買受人負責自行采取帶押過戶的方式完成交易標的的全部過戶手續。拍賣人提供拍賣成交證明材料,權證變更所需其他資料由委托人和買受人負責提供。
2.后期標的的產權過戶工作,若存在委托人為買受人辦理標的他項權利登記事宜,則自辦理標的他項權利登記之日起計,由買受人負責在3個月之內辦理完畢產權過戶,委托人予以配合;若因買受人產權過戶辦理延遲而導致的一切責任,概由買受人承擔,委托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3.本次標的交易所產生的稅、費,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由委托人、買受人各自承擔應繳部分。
十、違約責任與違約金
1.競買人如有惡意串通、惡意出價、干擾其他競買人競價、擾亂拍賣競價秩序的行為,視為違約,其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并由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2.競買人出價(包括但不限于真實意愿出價,或因不清楚出價規則、不會操作電子設備等原因而出錯價格,或誤點出價按鈕,或誤輸入價格出價,或因自身電子設備系統死機/網絡不暢而多次重復出價等)成為買受人后又悔拍的,視為該買受人違約,其所交納的競買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3.買受人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視為違約:
(1)未按約定與拍賣人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等成交文件;
(2)未按約定支付相應購房款的;
(3)未按約定與委托人簽署《買賣合同》的;
(4)未按《房產拍賣公告》《競買協議書》《網絡拍賣規則與注意事項》《拍賣成交確認書》等拍賣文件要求履行其義務的。
4.出現本條第3款的違約情形之一的,買受人應承擔以下違約責任:
(1)履約定金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
(2)拍賣人有權(經委托人同意)依法單方面取消與其簽署的《拍賣成交確認書》,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39條有關規定,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拍賣標的再行拍賣的,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及委托人應當支付的拍賣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3)其他相應法律責任和拍賣人的維權費用。
5.《買賣合同》簽訂后,委托人、買受人雙方按《買賣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責任及義務。
6.若買受人違約給拍賣人、委托人及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除承擔前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其他法律責任。
十一、免責條款
拍賣人提供的標的拍賣資料,均僅供競買人參考,不表明拍賣人對標的作任何形式的擔保。競買人認為標的拍賣資料不足,或對拍賣資料有疑問之處,應自行到有關單位查詢、了解、核實。競買人參與競買即表明其完全了解有關本次拍賣活動的全部內容,認可標的現狀,并愿意承擔參加標的拍賣所產生的相應法律后果。競買人未咨詢或對標的不作了解而參加競買的,責任自負。
十二、其他約定
1.委托人、買受人雙方確認,買受人在拍賣成交后,雙方簽訂正式合同時,可在“商業房產買賣合同樣本(主要條款)”的基礎上進行補充。
2.與本次拍賣標的有關的《房產拍賣公告》《競買協議書》等拍賣文件,均作為《拍賣成交確認書》的有效附件,與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雙方簽署的與標的拍賣有關的文件是核心商業機密,雙方均應嚴格保密。
4.與本協議書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標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送達條款:協議雙方以本協議雙方提供的收件地址為準收、發文件,用郵寄的方式,投遞后第3天視為送達。
6.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競買人與拍賣人各執一份,簽訂于2024年 月 日,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立即生效,至約定事項完成后立即終止。
附件:1.標的產權證書復印件
2.《房屋風險及瑕疵說明》
3.《租賃合同清單》及租賃合同復印件
4.《共用設施清單》
5.《外墻廣告位清單》
6.《房屋檔案清單》
7.其他材料
8.《商業房產買賣合同樣本》(主要條款)
商業房產買賣合同樣本(主要條款).pdf
(以下無正文)
競買人(蓋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 | 拍賣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地址: 聯系電話:028-85065567 |
網絡拍賣規則與注意事項
本規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等法律、法規,并參照國家標準《網絡拍賣規程》(GB/T 32674-2016)制定。競買人應認真閱讀并遵守本規則。
一、名詞釋義
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拍賣術語》《網絡拍賣規程》(中國拍賣行業協會網址www.caa123.org.cn)。
二、標的展示
標的自《房產拍賣公告》(以下簡稱《拍賣公告》)發布之日起在其所在地公開展示。競買人應自行查驗拍賣標的,向拍賣人以及相關單位咨詢、了解標的及與拍賣有關的信息。競買人辦理完畢競買手續,即表明其完全了解有關本次拍賣活動的全部內容,認可標的現狀,并愿意承擔參加標的拍賣所產生的相應法律后果。競買人未咨詢或對標的不作了解而參加競買的,責任自負。
三、競買人資格
競買人應為依法注冊并有效存續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按規定交納競買保證金。
競買人應根據標的《拍賣公告》等拍賣文件的規定,在拍賣人處辦理完畢競買報名手續,取得合法競買資格。
四、拍賣資料
拍賣人提供的標的拍賣資料,均僅供競買人參考,不表明拍賣人對標的作任何形式的擔保。競買人認為標的拍賣資料不足,或對拍賣資料有疑問之處,應自行到有關單位查詢、了解、核實。
五、拍賣方式
拍賣方式為有保留價增價式網絡競價,加價幅度以網絡競價頁面顯示金額為準。
六、競買程序
1.競買人按《拍賣公告》《拍賣延期公告》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并到拍賣人處辦理完畢競買報名手續后,再進入洪力拍賣平臺(手機端:微信公眾號搜索“洪力”、電腦端:www.wbpjfvpx7.cn)自行完成線上注冊、報名后,聯系拍賣人開通競買權限,方可參與競買。
2.競買人在2024年2月7日15:00登錄洪力拍賣平臺,進入“四川省綿陽市長虹大道中段110號地上1層至3層部分房產”競價頁面,開始網上競價。
3.標的競價時間為30分鐘,拍賣活動設置延時出價功能,延時時間均為5分鐘。在拍賣競價結束前,每最后5分鐘如果有競買人出價,就自動延遲5分鐘,若在延長的5分鐘內又有新的出價,則從新的出價時間起再延長5分鐘,如此循環往復直到某個延時競價時間結束沒有新的出價,則競價結束。
所有時間以網絡技術支持方的服務器時間和服務器接收出價的時間為準。
4.競買人可根據系統平臺頁面上顯示的價格進行出價。系統提供加價階梯按鈕,競買人可點擊按鈕出價也可以自行錄入價格(重要提示:競買人出價時請務必看清價格并確認價格,謹慎出價)。加價必須大于等于一倍競價階梯,且為競價階梯的整數倍,否則無法出價(優先購買權人在同等價位享有優先購買權,可以以同等價位出價)。系統記錄競買人的每次成功出價。競買人一經成功出價,不得反悔撤回。
5.競買人的每一次成功出價,都可能導致其他競買人失去競買成功的機會,所以請競買人謹慎參拍,理性競價。一旦競買成功,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或撤銷本次拍賣結果。
6.在網絡競價時間內出價最高且不低于保留價的競買人即成為標的買受人,該最高價即為標的成交價(該價格不含任何稅、費、傭金)。競買人若競買成功,網絡系統將提示“成交”。
7.若競買人的最高出價低于標的保留價,或無競買人響應標的起拍價,標的流拍。
8.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第14條及《網絡拍賣規程》(GB/T 32674-2016)7.2.1及7.3.3相關規定,本場網絡拍賣會由我公司派駐的國家注冊拍賣師行使主持權。該拍賣師有權在拍賣結束之前任何時間暫停拍賣、繼續拍賣、取消拍賣或采取其認為適當的其他行為處理網絡拍賣突發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撤回標的、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拍賣不能正常進行、網絡故障等),若出現上述情況,委托人、拍賣人均不承擔任何責任與費用。
七、拍賣成交手續辦理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應于拍賣成交當日17:00前與拍賣人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履行成交確認手續。
八、注意事項
1.競買人應按標的《拍賣公告》《拍賣延期公告》規定的時間、方式參加拍賣會,逾期作棄權處理。
2.本次拍賣標的以《拍賣公告》中所列示的固定資產為限,除此范圍之外的其他物品及財產權利不在本次拍賣之列。
3.凡在網絡拍賣平臺上以競買人的賬號和密碼登陸進行的操作,均被視為競買人本人的行為,網絡競買人應當對以其賬號進行的所有活動負法律責任。因此,務請競買人謹慎管理自己的平臺登錄賬號和登錄密碼。
4.若競買人因如下行為未能及時參與競價,其產生的一切后果,由本競買人自行承擔:
(1)未及時注冊、實名認證、登錄,未及時關注相關競價信息,未及時出價等;
(2)由于競買人自身的終端設備和網絡異常或操作不當等原因導致無法正常出價的;
(3)網絡競價的時間以網絡競價系統頁面時間為準,由于競買人自身終端設備時間與網絡競價系統頁面時間不符而導致未能及時參與競價的。
5.互聯網存在其固有的不穩定因素,標的網絡拍賣不能排除發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網絡故障、電路故障、系統故障)以及被網絡黑客惡意攻擊等風險,競買人使用網絡拍賣信息系統,必須充分估計上述原因所導致的網上競價不同于現場競價的風險。
如果發生上述情況以及競買人本人操作差錯所造成的損失,由使用網絡拍賣平臺的競買人自行承擔,拍賣人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競買人一旦參與網上競價,即表明認同和接受網絡拍賣的客觀狀態、拍賣會現場傳導給客戶端的標的圖文信息、拍賣師的主持、成交價的確認等。
6.若網絡拍賣過程中出現網絡平臺信息中斷、圖文變異、系統癱瘓、黑客攻擊等導致網絡競買人無法在網上出價的情形,經委托人同意后,拍賣人將擇時重新啟動拍賣程序,重啟后的拍賣程序參與者為中止前的全體競買人。
若發生重啟拍賣的情形,拍賣人將以短信方式發送通知至全體競買人預留的手機電話。競買人應隨時注意收取該重啟通知并自行承擔因其手機通信不暢造成的風險。
九、如有其它補充說明事項,由拍賣人于網絡拍賣平臺發布。
競買人簽名(蓋章):
202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