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賣 規(guī) 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則。
第二條: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組織和開展拍賣活動,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所有競買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規(guī)則,并對自己執(zhí)行本規(guī)則的行為負責。
第三條:本公司有權根據(jù)本規(guī)則的原則,解釋和處理本規(guī)則以外的問題或其他問題。
第四條:參加競買的個人和組織,在拍賣會前,憑身份證或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等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名,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領取虛擬號牌,競買人以虛擬號牌參加競拍活動。
第五條:本次拍賣會前,我公司對所有的拍賣標的物進行公告并公開展示,使競買人對拍賣標的物進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經競價視為競買人已認可拍賣標的物的現(xiàn)狀。未了解拍賣標的物而盲目競買者,責任自負,本公司對拍賣標的物的品質和瑕疵,不作任何擔保,不承擔因此而發(fā)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第六條:拍賣成交后,保證金不沖抵拍賣傭金及價款,保證金自動轉為拍賣履約保證金,拍賣成交價款自拍賣成交之日起五日內全部付清。
第七條:本次拍賣標的不含任何稅費,不能開具發(fā)票,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必須嚴格按照各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由此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再行出售的一切稅、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第八條:拍賣標的有不可預見的風險,因國家、自治區(qū)、市、旗產業(yè)政策的調整,以及因道路交通、供電設施、自然保護區(qū)等因素導致拍賣標的無法使用的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拍賣人和委托人不對標的物質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隱患等承擔擔保責任,買受人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規(guī),造成環(huán)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按拍賣人的規(guī)定競買人有權在拍賣前對拍賣標的進行現(xiàn)場勘驗,了解拍賣標的現(xiàn)狀,仔細審視拍賣標的現(xiàn)狀及品質,如不參加標的勘驗,則表示放棄此項權利,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自擔,后果自負。競買人一經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認可拍賣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拍賣人對拍賣標的的名稱、數(shù)量、規(guī)格、品質、存放地點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圖片、圖表、新聞媒體等)所做的介紹、評價,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拍賣人對拍賣標的任何保證,拍賣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買受人不得以拍賣人未充分披露標的瑕疵為由向拍賣人提出異議,不得追究拍賣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本次拍賣會為網絡公開競價拍賣,當平臺自動跳出拍賣標的物的起拍價和加價幅度,競買人叫價不得低于起拍價和加價幅度,否則應價無效,拍賣師結合現(xiàn)場實際,有權調整加價幅度,競買人應按加價幅度競相應價,應價最高者得。
第十二條:本次拍賣會采取有底價拍賣形式,競買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一經發(fā)現(xiàn)拍賣師有權當場宣布拍賣無效。
第十三條:當洪力平臺自動跳出拍賣標的物的起拍價后,無人應價時,拍賣師可宣布收回標的物。
第十四條:競買成功后,買受人在沙石清淤過程中,需嚴格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進行采挖,嚴禁濫采亂挖、偷挖盜采或超采少采,采挖結束時,需達到委托方的施工要求和標準。
第十五條:拍賣標的物裝運加工的方量可能與實際可供裝運加工的方量有所出入,競買人應充分考慮此風險,拍賣標的物以現(xiàn)狀為準進行拍賣,委托人、拍賣人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本次拍賣的車輛,如涉及違章、罰款、扣分、未交納保險、漏檢、補證及過戶產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由買受人承擔。車輛手續(xù)以委托方在車輛移交時提供的為準,我公司僅出具拍賣成交確認書。買受人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xù),私自開車上路所發(fā)生的任何事故,均由買受人承擔一切責任,與委托人、拍賣人及車輛所有權人無關。
第十七條:車輛如出現(xiàn)調表、事故、水泡及火燒現(xiàn)象,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拍車輛均已現(xiàn)狀為準。
第十八條:對成交的拍賣標的物,買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則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公司除擁有對違約方未交款項的追索權以外,其所交保證金抵作違約金,一概不予返還。
第十九條:拍賣標的物一經成交,須簽署《成交確認書》。
第二十條:買受人須在本次拍賣會結束后的約定期限內,到我公司辦理交款手續(xù),超過約定期限,即視為買受人放棄競買標的,本公司有權將該標的轉讓或再次拍賣。
第二十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guī)定,拍賣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買受人按拍賣成交價的5%收取傭金。
第二十二條:競買人對拍賣標的物競買成功后成為買受人,此《拍賣規(guī)則》與《拍賣成交確認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公司作為受托方,對委托方或競買方的任何違約行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四條: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不具備條件的人參加拍賣活動或進入拍賣現(xiàn)場;本公司有義務為交易雙方保密,并根據(jù)相關法律和本規(guī)則維護委托方、競買方和本公司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
第二十五條:競買人在競投前,務必研讀本次《拍賣規(guī)則》并請遵守各條款規(guī)定,競買人在辦理報名手續(xù)時應與拍賣人簽定此規(guī)則。此規(guī)則一式兩份,競買人與拍賣人各執(zhí)一份。
內蒙古嘉恒拍賣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拍賣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12月28日上午10時整,在洪力拍賣平臺(http://www.wbpjfvpx7.cn/)公開拍賣以下標的:
1、位于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烏加河鎮(zhèn)六孔橋南河槽內棄沙,面積約為6920.7㎡,挖方總方量約為25942.23m3,參考價215321元。
2、蒙L65167雪佛蘭科帕奇小型轎車一輛,車輛型號為KLICC53F28B,車輛識別代號為:KLICC53F28B234892,登記日期2008年7月1日,參考價5200元。
一、拍賣說明:
1、拍賣成交后買受人必須嚴格按照各行業(yè)主管部門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xù),由此產生的一切稅、費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再行出售的一切稅、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2、拍賣人和委托人不對標的物質量和再次使用出售的安全隱患等承擔擔保責任,買受人必須遵守國家相關法規(guī),造成環(huán)境危害、安全事故等由買受人承擔全部責任。
3、按拍賣人的規(guī)定競買人有權在拍賣前對拍賣標的進行現(xiàn)場勘驗,了解拍賣標的現(xiàn)狀,仔細審視拍賣標的現(xiàn)狀及品質,如不參加標的勘驗,則表示放棄此項權利,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自擔,后果自負。競買人一經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認可拍賣標的的現(xiàn)狀及瑕疵。拍賣人對拍賣標的的名稱、方量、規(guī)格、品質、存放地點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圖片、圖表、新聞媒體等)所做的介紹、評價,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拍賣人對拍賣標的任何保證,拍賣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買受人不得以拍賣人未充分披露標的瑕疵為由向拍賣人提出異議,不得追究拍賣人的責任。
4、買受人須依法依規(guī)履行合同、安全生產,拍賣標的有不可預見的風險,因國家產業(yè)政策的調整導致拍賣標的無法使用的風險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5、本次拍賣的車輛,如涉及違章、罰款、扣分、未交納保險、漏檢、補證及過戶產生的所有費用全部由買受人承擔。車輛手續(xù)以委托方在車輛移交時提供的為準,我公司僅出具拍賣成交確認書。買受人未及時辦理過戶手續(xù),私自開車上路所發(fā)生的任何事故,均由買受人承擔一切責任,與委托人、拍賣人及車輛所有權人無關。
6、車輛如出現(xiàn)調表、事故、水泡及火燒現(xiàn)象,委托人和拍賣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所拍車輛均已現(xiàn)狀為準。
7、競買人需在拍賣會前自行了解拍賣車輛的有關情況,本公司及委托人不保證拍賣標的物的品質,也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8、參與車輛的競買人需仔細查看車況、核對發(fā)動機號、了解瑕疵,成交后標的物由委托人向買受人移交。
9、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最終以項目有關要求為準。
10、標的物展示地點:標的物所在地。
11、展示時間與報名時間:自拍賣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拍賣會前一日中午12時止。
二、報名須知:
1、競買人需線下按參考價的20%繳納競買保證,(競買保證金備注里需要寫明個人名稱及競買標的名稱),競買不成功者,保證金在拍賣會后三個工作日內無息全額退還。
2、競買人報名時需提交有效身份證,競買人若委托代理人競買,代理人必須出具有效的委托文書及身份證件,缺一視為報名無效,且所有競買人保證提供的資料合法有效,否則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擔,競買人也可添加微信號辦理報名手續(xù)。
三、保證金需打入下列賬戶:
公司名稱:內蒙古嘉恒拍賣有限公司
賬號:1524 4912 2208
開戶行名稱:中國銀行巴彥淖爾分行新區(qū)支行
行號:1042 0700 3123
報名地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濱河街糧油批發(fā)市場二樓
聯(lián)系電話:19104889999 18647833336
內蒙古嘉恒拍賣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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