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賣 規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公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組織和開展拍賣活動,參加本公司拍賣活動的所有競買人、委托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須仔細閱讀并遵守本規則,并對自己執行本規則的行為負責。
第三條:本公司有權根據本規則的原則,解釋和處理本規則以外的問題或其他問題。
第四條:參加競買的個人和組織,在拍賣會前,憑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副本等有效證件,到指定地點報名,如實填寫注冊信息,完成實名證人并領取競價代碼。
第五條:本次拍賣會前,我公司對所有的拍賣標的物進行公告并公開展示,使競買人對拍賣標的物進行必要的了解和查看,一經競價視為競買人已認可拍賣標的物的現狀。未了解拍賣標的物而盲目競買者,責任自負,本公司對拍賣標的物的品質和瑕疵,不作任何擔保,不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任何法律責任。
第六條:競買人報名時,應同時按拍賣公告的要求交納競買保證金,對競拍成交者,其競買保證金不沖抵拍賣傭金及價款;對未成交者,其競買保證金在拍賣會后三個工作日內不計息如數退還。
第七條:本次拍賣采用網絡增價拍賣方式進行,拍賣終止時間前加價,競買人有2分鐘加價延時,競價最高者成交。不到保留價不成交,拍賣師可宣布收回標的物。
第八條:本次拍賣會采取有底價拍賣形式,競買人之間不得惡意串通。
第九條:在競買過程中,若無人應價時收回拍賣標的物。拍賣標的物有保留價的,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的,該應價不發生效力。拍賣標的物按現狀拍賣,房產實際面積最終以房管部門確認為準。
第十條:拍賣成交后,拍賣標的物權屬過戶時產生的稅、費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如土地取得方式為劃撥的,涉及的土地出讓金也一并由買受人自行承擔。標的物轉移占有之前的所有水、電、暖、燃氣、通信、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由買受人自行向有關部門核實并承擔,委托人、拍賣人不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十一條:拍賣標的物按現狀拍賣,競買人必須自行勘踏和仔細甄別標的的相關情況、資料,調查是否存在瑕疵,認真研究查看所競買標的物的實際情況,未看樣的競買人視為對本標的物現狀的確認,慎重決定競買行為,競買人一旦決定競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標的物的現狀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第十二條:買受人在競買前需對拍賣標的物的面積、質量等自行進行核實確認,如對標的物面積需重新測繪的,需競買人自行委托測繪,費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競買成功后委托人以標的物實際面積現狀交付,如實際拍賣標的物的面積與變更或重新辦理的產權證書登記面積不符的,拍賣的房屋建筑面積、土地使用面積、規化面積最終以規劃部門、房管部門、土地部門重新測量確認為準,對面積差額部分(不論差額大小)委托人和拍賣人一概不承擔補償或者退還價款的責任。
第十三條:對成交的拍賣標的物,買受人一律不得反悔,否則必須承擔違約責任。本公司除擁有對違約方未交款項的追索權以外,其所交競買保證金抵作違約金,一概不予返還,且此競買保證金直接轉為拍賣公司因拍賣該標的物造成的損失及費用等,買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拍賣公司退還,并且本公司有權將該標的物另行轉讓或拍賣。
第十四條:拍賣標的物成交,須當場簽署《成交確認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規定,拍賣成交的物品,本公司向買受人按成交價的2%收取傭金。
第十五條:買受人需在拍賣成交之日起五日內付清全部拍賣成交價款,超過約定期限,即視為買受人放棄競買標的,本公司有權將該標的物轉讓或再次拍賣。
第十六條:競買人取得標的物后成為買受人,此《拍賣規則》與《拍賣成交確認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當出現以下情形,內蒙古嘉恒拍賣有限公司、網絡平臺網站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因不可抗力、網絡癱瘓、軟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惡意攻擊導致系統故障無法繼續報價的,或委托方、政府監管部門緊急要求停止報價等原因導致報價中斷的等不可抗力因素;
2、當出現網絡平臺各種系統故障或其他異常情況時,拍賣人有權暫停或中止或終止拍賣,并通過電話、短信方式通知競買人,因此拍賣會期間競買人手機必須保持開機和正常狀態,因系統故障導致拍賣暫停后恢復的,若競價記錄可以恢復,重新啟動拍賣后起始價為網絡中斷時的最高有效報價,若競買記錄無法恢復的,起拍價為標的初始起拍價。
第十八條:本公司作為受托方,對委托方或競買方的任何違約行為不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不具備條件的人參加拍賣活動或進入拍賣現場;本公司有義務為交易雙方保密,并根據相關法律和本規則維護委托方、競買方和本公司的正當權益不受侵害。
第二十條:競買人在競投前,務必研讀本次《拍賣規則》并請遵守各條款規定,競買人在辦理報名手續時應與拍賣人簽定此規則。
內蒙古嘉恒拍賣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
拍賣公告
接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6年2月9日上午9時整在洪力拍賣平臺(www.wbpjfvpx7.cn)公開拍賣位于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區水岸花都四期別墅13-104棟,建筑面積442.42㎡,參考價為2120077元。
一、拍賣說明
1、標的物轉移占有之前的所有水、電、暖、燃氣、通信、物業管理等相關費用由買受人自行向有關部門核實并承擔,委托人、拍賣人不承擔相應的費用。
2、拍賣成交后,拍賣標的物權屬過戶時產生的稅、費全部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如土地取得方式為劃撥的,涉及的土地出讓金也一并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3、標的物按實際和現狀進行拍賣,競買人須自行了解標的物詳細情況,拍賣人及委托人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4、標的物成交后由委托人向買受人進行移交。買受人付款后應及時辦理標的物交接及過戶手續,逾期不辦理的,買受人應支付由此產生的費用,并承擔本標的物可能發生的毀損、滅失等后果。
5、買受人在競買前需對拍賣標的物的面積、數量、質量等自行進行核實確認,如對標的物面積需重新測繪的,需競買人自行委托測繪。競買成功后以標的物實際面積現狀交付,房屋產權證登記面積僅作為參考,如實際拍賣標的物的面積與變更或重新辦理的產權證書登記面積不符的,拍賣的房屋建筑面積、土地使用面積、規劃面積最終以規劃部門、房管部門、土地部門重新測量確認為準,對面積差額部分(不論差額大小)委托人和拍賣人一概不承擔補償或者退還價款的責任。
6、公告展示內容僅供參考,按委托人及拍賣人的規定競買人有權在拍賣前對拍賣標的進行現場勘驗,了解拍賣標的現狀,仔細審視拍賣標的現狀及品質,如不參加標的勘驗,則表示放棄此項權利,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自擔,后果自負。競買人一經提出競買申請,即視為認可拍賣標的的現狀及瑕疵。委托人及拍賣人對拍賣標的以實物現狀進行拍賣,對所拍賣標的的名稱、面積、品質以及存放地點等用任何方式(包括:文字、圖片、圖表、新聞媒體等)所做的介紹、評價,均為參考性意見,不構成委托人及拍賣人對拍賣標的任何保證,委托人及拍賣人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買受人不得以委托人及拍賣人未充分披露標的瑕疵為由向委托人及拍賣人提出異議,不得追究委托人及拍賣人的責任。
7、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最終以項目有關要求為準。
8、標的物展示地點:標的物所在地。
9、展示時間與報名時間:自拍賣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拍賣會前一日中午12時止。
二、報名須知:
1、競買人需線下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保證金備注里需要寫明個人名稱及競買標的名稱),競買不成功者,保證金在拍賣會后三個工作日內無息全額退還。
2、競買人報名時需提交有效身份證,競買人若委托代理人競買,代理人必須出具有效的委托文書及身份證件,缺一視為報名無效,且所有競買人保證提供的資料合法有效,否則造成后果由提供者承擔,競買人也可添加微信號辦理報名手續。
3保證金需打入下列賬戶:對公賬戶(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
公司名稱:內蒙古嘉恒拍賣有限公司
賬號:9100301220000000097564
行號:402207681470
開戶行名稱: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烏拉特后旗支行
4、報名地址:內蒙古巴彥淖爾市臨河區濱河街糧油批發市場二樓
5、聯系電話:19104889999 18647833336
內蒙古嘉恒拍賣有限公司
2026年2月2日